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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宣贯培训会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
时间:2024年05月31日来源:本站原创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提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科学知识的普及率、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,积极营造全社会认同、关心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良好氛围,5月30日,由河北省红十字会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举办的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宣贯培训会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、卫生健康部门、器官获取组织(OPO)和人体器官移植捐献协调员共计1万余人通过线上、线下形式参加会议。

会上,对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相关专家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,潜在捐献者的识别、评估、沟通,器官维护等内容进行了培训,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验分享和交流讨论。

   我省以此次宣贯培训会为起点正式启动宣传月活动。宣传月期间,全省将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,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培训,对《条例》、器官捐献和移植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等知识进行宣传解读,运用各类宣传载体,普及器官捐献知识,广泛传播器官捐献理念。

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,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,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近年来,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有了长足发展,尤其是近两年来器官捐献、移植手术数量均增速明显。截至目前,全省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超过28万人,已完成器官捐献案例732例,捐献肝脏684例、肾脏1337例;实施肝脏移植手术549例、肾脏移植手术578例,众多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。

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郝建强:“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器官捐献事业,让社会公众了解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跟我们每一个人、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,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,形成支持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良好氛围。”

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器官获取组织(OPO)负责人路保赛:“条例实施以后,对OPO工作有一个更好的推进作用,同时增强大众意识,宣传贯彻落实此项精神,更好地提高临床服务能力,持续增强对大众的服务水平。”

   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器官获取组织(OPO)副主任任贵军:“这次条例的宣贯活动,对我省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,为我们开展器官捐献提供了法制保障,促进形成良好的捐献新风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