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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
时间:2023年04月10日来源:本站原创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,依法行政,做好服务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公开范围
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对涉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,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,以及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,都应当公开。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(一)衡水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、职能等。
(二)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。
(三)重大决策事项。
(四)应急救援队、应急救护培训基地、备灾仓库、红十字景区救护站、红十字博爱家园等信息。
(五)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。
二、公开方式
公开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衡水市红十字会官网,以及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。
三、公开程序
(一)对日常编制的文件,在发文稿纸上注明公开的方式;对其他拟公开的信息,在公开信息审批表上注明公开的方式。
(二)所有拟公开的信息,必需经科室领导核稿,会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。
(三)拟公开的信息由会办公室进行公开。
四、保密要求
拟公开信息的起草人及相关审批人员,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以及其他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。对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。但是,经权利人同意公开,或者是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,可以公开。